申报全国教育科学研究“十一五”规划2006年度课题工作的通知

来源:js3845金沙线路发布时间:2006-09-20访问量:24478

全国教育科学研究“十一五”规划和实施2006年度课题申报评审工作已开始启动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  一、项目类别: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设置国家社科基金(教育学科)国家重大课题、国家重点课题、国家一般课题和国家青年基金课题,教育部重点课题、教育部规划课题和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。国家重大课题、国家重点课题实行课题招标制度。其他课题采用会议评审。教育部规划课题分为部门资助的专项课题和地方资助的专项课题。申请人可按照《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》的相关规定选择申报。  二、注意事项:申报者根据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“十一五”规划暨2006年度课题指南》填写《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·评审书》,根据所报课题的性质依照《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·评审书》列出的学科分类代码填写。跨学科课题,要根据主要涉及的学科,自行选择学科进行申报。本年度立项课题要求在1-3年完成。研究成果必须符合学术规范,有所创新。招标课题最终成果要求研究报告、论文和著作,其他课题最终研究成果要求必须包括研究报告、论文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为社会公益项目,资助在公共部门服务的教育科学工作者。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,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。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三个以上(含三个)课题的申请。在研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课题,得到同级别基金项目教育学科(国家自然科学基金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以及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、其他部委办以及省级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)资助的课题负责人不得以同类课题申报。上述各类课题的结题时间均以结题证书注明时间为准。  三、申报材料: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(包括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“十一五”规划纲要》、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“十一五”规划2006年度课题指南》、《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·评审书》及《活页论证》等)均可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下载(网址:http://onsgep.moe.edu.cn)。申请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,要求统一用A4纸印制,于左侧装订。  四、校内受理时间: 2006年9月30日之前请将《课题申请·评审书》、活页论证送学校科技处进行程序审查,材料将于当天返回给申报人,申报人可利用国庆假期修改完善申报材料,并于 2006年10月8日上午11:00之前将《课题申请·评审书》一式6份(原件1份,复印件5份)、活页论证5份以及配套的电子版报送学校科技处, 电子版也可发至邮箱:kyc5@usst.edu.cn,学校将于当天下午将申报材料报送上海市教委。 附件: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“十一五”规划2006年度课题指南》 科技处 2006年9月19日 学院办公室-计算机工程学院 17:10:24 2006-9-20 星期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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