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(第五期)申报工作的通知

来源:js3845金沙线路发布时间:2006-12-20访问量:25510

各学院(部): 市教委重点学科(第五期)申报工作已经开始,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: 一、申报条件: 1、申报的学科须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授予权,整体水平在上海高校的同类学科中处于前列,有 稳定的前沿研究方向,研究基础稳固,有较大发展潜力,并有望尽快形成优势的二级学科。 2、申报的学科需拥有优秀学科带头人,学术梯队结构合理、学术氛围浓厚。学科带头人的主要精力应放在学科建设上,管理协调能力强,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。 二、申报材料: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重点学科(第五期)申报书》(见附件),纸质材料1份及电子文档。于2006年12月25日前交科技处。 三、《申报书》填写要求: 1、凡《申报书》中要求填写的各类统计数据,均自2004年1月起至2006年10月止。 2、《申报书》格式以附件为准,以前的《申报书》格式今年不得使用。 科技处 2006年12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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