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关研究生论文答辩程序的通知

来源:js3845金沙线路发布时间:2019-12-12访问量:291

 2020届研究生答辩高峰即将到来,请各位研究生导师严格按照《上海理工大学硕士、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》(上理工〔2015〕123 号)要求规范论文评阅及答辩流程,具体答辩程序请遵照以下要求执行。届时学校督导组及研究生院将从每学院随机选择2-3场,严格根据论文答辩程序检查答辩规范情况。
附:论文答辩程序
(一)宣布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,研究生及导师姓名。 
(二)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会议,宣布答辩开始。 
(三)研究生报告论文主要内容。 
(四)答辩委员会成员及列席人员提问,研究生答辩。 
(五)休会,答辩委员会举行内部会议。导师(或推荐人)介绍研究生的简历、政治 
表现、学习成绩、论文水平;宣读论文评阅人的学术评语(博士学位论文只需宣读论文评 
126阅汇总意见);对论文进行评议,写出评语,并以不记名投票方式就论文是否通过和是否 
建议授予学位进行表决。 
(六)复会,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对论文的评语和表决结果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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