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老师,各位同学:
参照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上海市地方高校研究生奖助工作的通知》(沪教委学﹝2016﹞39号)、《上海市地方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》(沪财教﹝2014﹞2号)和《上海理工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方案实施办法》(上理工﹝2017﹞68号)和《上海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方案实施办法》(上理工﹝2017﹞69号)相关要求,现将我院2018级全日制研究生第二阶段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时间
2020年 5月14日~5月21日
二、申报对象
学业奖学金面向录取类型为2018级“非定向就业”的博士和硕士研究生(MBA、MPA、MEM、人事档案及人事关系不转入上海理工大学的除外),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。
三、申报奖项
博士: 一等奖、二等奖。
注:一等奖 18000元/年(资助比例:25%)
二等奖 15000元/年(资助比例:50%)
未申报者则按照三等奖学金发放,三等奖 12000元/年 (资助比例:25%)
硕士: 一等奖、二等奖。
注:一等奖 12000元/年(资助比例:15%)
二等奖 8000元/年 (资助比例:35%)
未申报者则按照三等奖学金发放,三等奖 5000元/年 (资助比例:50%)
申请一、二等奖未通过者按评定成绩依次降档。
四、提交申报材料
1.2018级研究生第二阶段学业奖学金申请表(附件二)
2.支撑材料如:发表论文的期刊(SCI需到图书馆开具检索报告原件、录用通知(已见刊不需要录用通知))、专利、竞赛及获奖证书等。(交复印件并验原件,请仔细阅读附件一的评选细则)
3.填写电子汇总表(附件三)
以上所有材料请班长收齐,务必于2020年5月21日(周四)12:00之前交至光电学院1007辅导员办公室。
五、其余时间节点
5月22日~6月4日:学院评审阶段
6月5日~6月11日:学院公示阶段
6月12日:交研究生院进行学校评审及公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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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5月14日
附件一:光电学院2018级研究生第二阶段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(试行)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