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老师,各位同学:
参照《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》沪教委规〔2022〕9号、《上海理工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方案实施办法》(上理工〔2019〕89号)和《上海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方案实施办法》(上理工〔2017〕69号)相关要求,制定《光电学院2021级全日制研究生第二阶段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》(附件1-1),现将我院2021级全日制研究生第二阶段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时间
2023年3月4日—3月8日
二、申报对象
学业奖学金面向录取类型为2021级“非定向就业”的博士和硕士研究生(MBA、MPA、MEM、人事档案及人事关系不转入上海理工大学的除外),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。
三、奖项设置
硕士: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。
注:一等奖 12000元/年(资助比例:5%)
二等奖 8000元/年(资助比例:35%)
三等奖 4000元/年(资助比例:50%)
博士: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。
注:一等奖 18000元/年(资助比例:25%)
二等奖 15000元/年(资助比例:50%)
三等奖 12000元/年(资助比例:25%)
四、申报材料
1. 附件2 光电学院全日制研究生第二阶段学业奖学金申报表(双面打印)
2. 支撑材料:
(1)已发表论文:期刊封皮、有自己名字的目录页、论文全文复印件(核验原件);如论文为SCI、EI/CPCI须到图书馆8楼开具检索报告并提交原件。在线发表论文须打印含有出版社、期刊名称、论文标题、作者列表、作者单位等信息的网页。
(2)录用论文(包括期刊论文和CCF列表会议论文)须提供录用通知复印件(核验原件,若邮件通知需截屏打印);其它会议论文须EI/CPCI收录、提交图书馆8楼开具的收录检索证明原件。
(3)发明专利:须提供授权证书复印件(核验原件)。
(4)竞赛获奖:须提供证书复印件(核验原件)、官网报名的网站地址及显示自己报名信息的截图。
3. 填写电子汇总表发给班长(附件3)
以上所有材料请班长核对收齐,务必于2023年3月8日(周三)17:00之前交至光电学院1003学生工作办公室。
五、工作时间节点
3月9日~14日:学院评选阶段
3月15日~21日:学院公示阶段 (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)
3月22日~31日:学校审定及公示阶段 (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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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3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