光电学院2021级全日制研究生第二阶段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

来源:js3845金沙线路发布时间:2023-03-03访问量:4848

各位老师,各位同学:

参照《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》沪教委规〔20229号、《上海理工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方案实施办法》(上理工〔201989号)和《上海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方案实施办法》(上理工〔201769号)相关要求,制定《光电学院2021级全日制研究生第二阶段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》(附件1-1),现将我院2021级全日制研究生第二阶段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时间

 20233438

二、申报对象

学业奖学金面向录取类型为2021级“非定向就业”的博士和硕士研究生(MBAMPAMEM、人事档案及人事关系不转入上海理工大学的除外),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。

三、奖项设置

硕士: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。

  注:一等奖 12000/年(资助比例:5%

二等奖 8000/年(资助比例:35%

三等奖 4000/年(资助比例:50%

博士: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。

注:一等奖 18000/年(资助比例:25%

二等奖 15000/年(资助比例:50%

三等奖 12000/年(资助比例:25%

四、申报材料

1  附件2  光电学院全日制研究生第二阶段学业奖学金申报表(双面打印)

2  支撑材料:

1)已发表论文:期刊封皮、有自己名字的目录页、论文全文复印件(核验原件);如论文为SCIEI/CPCI到图书馆8楼开具检索报告并提交原件。在线发表论文须打印含有出版社、期刊名称、论文标题、作者列表、作者单位等信息的网页。

2)录用论文(包括期刊论文和CCF列表会议论文)须提供录用通知复印件(核验原件,若邮件通知需截屏打印);其它会议论文须EI/CPCI收录、提交图书馆8楼开具的收录检索证明原件。

3)发明专利:须提供授权证书复印件(核验原件)。

4)竞赛获奖:须提供证书复印件(核验原件)、官网报名的网站地址及显示自己报名信息的截图。

3  填写电子汇总表发给班长(附件3

以上所有材料请班长核对收齐,务必于202338日(周三)17:00之前交至光电学院1003学生工作办公室。

五、工作时间节点

39~14日:学院评选阶段

315~21日:学院公示阶段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)

322~31日:学校审定及公示阶段      (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)

 

js3845金沙线路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        202333

 附件.rar


返回原图
/