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《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》(教财〔2014〕1号)、《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》(财教〔2021〕310号)、《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》(沪教委规〔2022〕9号)的文件精神及《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》,现将我院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1.申报时间:
2023年9月15日—9月19日
2. 申报细则
申报细则详见《光电学院关于评审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工作细则》
3.申报条件
已进行学籍注册且在规定学制内的全日制2021级、2022级、2023级在读博士、硕士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。延迟毕业或在职攻读的研究生不参与国家奖学金评审。(详见《细则》中的参评资格)。
4.申报材料
(1)《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(见附件1)双面打印;
(2)《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专家推荐信表格》(见附件2)。其中,博士研究生可提交2封同行专家推荐信(其中1封可由境外高校专家撰写),硕士研究生可提交1封校外专家推荐信。撰写推荐信的专家必须具有正高职称,对申请者的研究领域要有较深入的了解;
(3)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、发表论文的期刊复印件原件及获奖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。
所有申报材料请班长收齐,务必于2023年9月19日(周二)17:00之前交至光电学院1003研究生辅导员办公室。
4.其余时间节点
9月20日— 9月24日: 学院评审阶段
9月25日— 10月7日: 学院公示阶段
10月9日— 10月18日:学校审定及公示阶段发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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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9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