光电学院关于落实教务系统中“课程负责人”角色的通知

来源:js3845金沙线路发布时间:2024-04-09访问量:482

为扎实推进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,坚持“以评促建、以评促改、以评促管、以评促强”,全面开展本科课程高质量建设,夯实课程负责人制,学校决定开通教务管理系统中“课程负责人”角色及相应功能,具体要求请见附件1“教务处关于开通教务系统中“课程负责人”角色的通知”。

一、工作要求(节选)

1、请课程负责人根据【审核评估通知 005 号】要求,在教务系统中做好课程信息维护工作,包括:课程英文名称、学时分配、课程简介等基础信息,更新上传课程教学大纲(中英文,签字盖章pdf版本)等附件材料,停开课申请等

说明:

1)目前需要维护的课程清单请见附件6,同时,课程负责人可在教务系统中查到。后期新增的课程,课程负责人可在教务系统里查到;

2)课程负责人维护操作指南详见附件2;

3)课程停开申请表(空表)请见附件7;

4)注意:请勿申请停开本次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范围内的课程,即2021-2023自然年开过课的课程,详见附件8。

2、课程教学大纲是开展所有课程教学活动的指导性文件,所有课程均应制定新版教学大纲,同一门课程(课程代码相同)应统一教学大纲,并根据大纲要求统一教材、教案、考核方式等,中英文模板见附件3。

3、课程的建设与管理应符合《上海理工大学课程设置与管理办法》、《上海理工大学本科课程教学大纲管理办法》等相关规定及要求。文件详见附件4-5。

二、时间要求

为迎接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,请课程负责人于2024年4月24日之前登录教务系统检查并更新维护课程信息。

三、咨询方式

1、附件2“课程负责人维护操作指南”有关问题请联系教务处李老师,联系电话:55273186;

2、其它问题请通过教研室汇总后报给学院教务办公室。

附件:

附件1.关于开通教务系统中“课程负责人”角色的通知.pdf

附件2.课程负责人维护操作指南.pdf

附件3.课程大纲中英文模板.rar

附件4.上海理工大学课程设置与管理办法.pdf

附件5.上海理工大学本科课程教学大纲管理办法.pdf

附件6.4月9日课程库导出.xlsx

附件7.光电学院课程停开申请表.docx

附件8.2021-2023自然年课程清单(审核评估).xlsx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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